以前我年轻的时候,看到这样的新闻会觉得义愤填膺、愤愤不平,觉得有些事情的判决实在太操蛋,怎么老是让老实人吃亏;
后来我稍微经历了一些生活的毒打,尤其在医院里面工作了一些年后,见过乃至经历过一些医疗纠纷后,越发地觉得:
对于一些极端人格、精神疾病或思维过于奇葩完全不像有正常社会人格的人,如果你陷入了与他/她的纠缠中,一个比较确定、损失有限但能了却纠纷的判决,不是一个打击,而是一种解脱。
一个酒醉之后因为情侣之间冷战选择了轻生的人,我相信不管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什么,做出这个决定的人一定是情绪或人格上比较极端、非常不稳定的。
当她走向极端,并把一个巨大的舆论或道德炸弹甩在了男生的头上时,男生面对这种事情,能够用一笔在上海接近于一年社平收入的赔偿了却这件事,这是幸运,而不是不幸。
那什么算不幸呢?比如这一位:

我记得当时这件事也上了热搜了的,夫妻吵架,老婆跳车身亡,老公判三缓三。
往好了想,这次的男友卞某,至少没承担刑事责任。
这要是真结了婚,那就不一定了......保不齐这会儿已经进去了。
发布于 2024-09-11 23:42・IP 属地北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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